鼓勵中小型非營利社會福利團體、機構辦理社會、經濟弱勢家庭、兒童、少年、婦女、身心障礙者、老人等公益慈善相關服務。
1.申請單位公文。
2.計畫書,內容應包含:
(1)聯絡人:單位、職稱、電話/手機、Email。
(2)組織概況:組織架構及員工人數、服務內容、近兩年服務績效。
(3)方案緣起。
(4)方案目標。
(5)服務對象及人數(次)。
(6)執行內容、執行期間、執行人員名冊,請註明為首次或持續辦理。
(7)經費概估及來源:請依申請來源逐一分項說明,如:單位自籌/申請本補助/縣市政府補助/中央社會福利或公益彩券回饋金等。
(8)預計服務推廣方式、效益及成果。
3.申請單位附件:
(1)提案單位簡介。
(2)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。
(3)最新組織章程。
(4)董(理)監事名冊(含姓名、經歷、現職)。
(5)最近兩年度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(需經主管機關核備通過之版本)。
(6)所提方案過去兩年執行成果。